解析:
录音资料作为一种法定证据形式,其是否具备证据效力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通常来说,倘若获取方式涉及侵犯他人正当权益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此类录音资料将无法被视为判定案件事实的有效依据;
反之,若录音资料的获取方式符合法律规范且不存在上述违法情形,那么便可作为有效证据予以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