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具备刑事犯罪的前提条件、犯罪事件清晰明了以及案犯在逃等必要元素,便可实施网上追逃。
以下是相关程序的详述:
首先,对于符合上网要求的在逃人员,立案单位需认真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以备查验;
其次,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严格审批并加盖公章之后,将在逃人员的法律文书原件(拘留证或逮捕证)与上述表格一并提交给同级刑侦部门;
最后,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的详细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从而实现网上追逃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