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交强险到期后委托交警核查,将有可能遭到以下处罚:
扣留机动车,并要求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补充投保,并根据所规定的最低责任限额支付相应的双倍保险费用作为罚款。
然而,只有当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按规定补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后,才能尽快领回机动车。
此外,脱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还将会面临如下的伤害:
1.如果车辆未购置交强险,那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所有的赔偿责任将全部落至车主身上。
2.如果车辆未购置交强险,则无法通过年度检查。
3.如果车辆未购置汽车交强险,并且期限未超过三个月,驾驶人在购买交强险时仍可享受到相应的优惠待遇。
但是,如果超过三个月仍未缴纳交强险,将无法享受优惠政策,同时交强险费用也会有所上涨。
因此,不缴纳交强险对于车主而言,无疑是弊大于利的。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导致的受害人(不包含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属于强制性的车险,必须购买,同时我们也强烈建议各位车主能够提前进行续保,以防止车险出现脱保情况。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标准。
责任限额主要分为四类: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