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银行账户协助他人进行资金流动,若被判定为犯下欺诈罪,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时,根据法律条款,可面临的刑罚如下:
首先,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束,同时也须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
其次,若犯罪情节较为严重,则需接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需缴纳罚款;
最后,若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缴纳罚款或没收个人财产。
另外,若涉及到洗钱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
具体而言,罚款金额将根据洗钱数额的百分比计算,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之间。
若犯罪情节严重,则需接受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需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