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对涉及到的犯罪进行认定时,需要依据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必须明确该犯罪所侵害的直接对象是社会的正常运转秩序;
其次,行为人实施了组织、领导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以及为其提供庇护等违法行为;
再次,这些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应为普通大众、外国公民或担任公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最后,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持有故意的态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