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夫妻在决定解除婚姻关系时,有关共同财产方面的事宜可经由双方自行协商后达成协议;
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须由相关司法部门依据财产实际状况以及考虑到维护子女权益、尊重女性及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裁定。
对于夫妻任何一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活动中所享有之权益,皆应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充分保障与维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