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交警部门定期执行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对酒后驾驶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此类执法活动通常集中于夜间进行,尤其是自晚间8点钟起至次日凌晨0点之间。
这一时间段正巧伴随着大量因饮酒后驾车而导致的交通事故频发,且这类事故与部分酒后驾车人回家的时间相吻合。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醉酒驾驶者将会面临严重的刑事指控并相应地承担刑事责任。
在此特别提醒各位驾驶员,务必要遵循“酒后严禁驾车,驾车时严禁饮酒”的基本原则,以确保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