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原告委派代理代表的相关事宜:
1、为确保程序的合法性与规范性,需向法院提交正式的授权委托书,该文件应当详细载明授权权限、代理事务以及授权期限等关键信息;
2、作为特指执法诉讼中的代言人,受委托人需要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
3、凭借法院的裁定及案件的实际情况,受委托人需严格遵守授权范围的设定,不得超越或违反。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六十二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