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机动车间发生交通事故时,由明显具有过错或失误的任何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若当事双方均存在过错,则应按照各自过错的严重程度,按比例分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者、行人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若非机动车驾驶者、行人均无过错,则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若有确凿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者、行人均存在过错,则应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而在机动车一方并无过错的情况下,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总损失的百分之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