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特大事故:
指一起事件导致至少30人死亡或超过100人受伤,或是涉及到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亿元人民币。
2、重大事故:
指一起事件导致至少10人但不超过30人死亡,或是50人以上至100人之间的受伤者人数,或是涉及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至1亿元人民币以下。
3、较大事故:
指一起事件导致至少3人但不超过10人死亡,或是10人以上至50人之间的受伤者人数,或是涉及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至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
4、一般事故:
指一起事件导致至少3人以下的死亡人数,或是10人以下的受伤者人数,或是涉及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
对于那些有责任上报事故情况却未如实上报或故意隐瞒事实,从而延误了事故救援工作的人员,如果情节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