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依据原始凭证或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进行记账凭证的编制工作。
2.依据收付款项为主要内容的记账凭证,对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准确无误地记录。
3.以会计记账凭证为基础,详细记录各类明细分类账户。
4.通过对记账凭证的梳理和归纳,编制科目汇总表。
5.根据科目汇总表,对总账进行严谨细致的登记。
6.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出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