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情况,其中,保险公司对于不同类型的赔付情况设定了具体的赔偿金额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关于人身伤亡及残疾的赔偿额度,若被认定为全责方,则保险公司将支付十一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若被判定为非全责方,则保险公司仅需承担一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
其次,在医疗费用的理赔方面,如果被判定为全责方,保险公司将承担一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
而如果被判定为非全责方,保险公司则只需要承担一千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
最后,在财产损失的赔偿方面,如果被判定为全责方,保险公司将承担两千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
而如果被判定为非全责方,保险公司则只需承担一百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