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对于酗酒驾车行为,须由公安机关强制限制其直至完全清醒为止。
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此之后的五年之内,将无法再次获得驾照。
2、若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同样须经由公安机关强制约束其直至完全清醒为止。
紧接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此之后的十年之内,不得再次获得驾照。
另外,在重新获得驾照以后,也禁止驾驶营运车辆。
3、如果酒后或者醉酒驾驶者,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并且构成了犯罪事实,那么他们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再次获得驾照。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