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恣意妄为地无端暴力攻击他人,特别是在诸如造成重伤、频繁施暴、动用武器等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下。
紧随其后地追击、拦截、谩骂、恐吓他人,倘若这些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比如致使对方精神错乱、产生自杀念头或是对其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干扰等,同样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强行索取、强制占有或者任意破坏、侵占公私财产,尤其是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如强行索取、强制占有或任意破坏、侵占价值较高的财产,或者存在多次类似行为等。
在公共场合制造喧哗骚动,导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不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