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当车辆驾驶员发现事故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停车并妥善保护事发地点及周边环境的完整性。
2.若不幸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展开紧急救援行动,同时迅速向当地警方报案。
为确保救援过程中造成现场公用设施变动而影响正常通行秩序,应在事后对相关位置进行重新标记。
3.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轻微交通事故,在各方当事人均无异议且同意自行协商解决的前提下,应立即撤离现场,恢复道路交通的正常运行;
如有任何一方不同意自行协商解决或存在争议,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由警方介入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