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及到寻衅滋事团伙犯罪时,应当根据具体的情节和事实,对犯罪分子进行定性及量刑。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寻衅滋事行为:
以各种手段随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恶劣者;
采取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等方式对待他人,情节同样恶劣者;
强迫他人或者未经同意而任意损毁、占有公共或私人财产,情节严重者;
在公共场合发动骚乱事件,导致社会秩序严重混乱者;
反复实施上述行为,恶性极大且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