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承办律师在收取服务费用时应当秉持"公开透明、公平合理、自主协商、诚信为本"这一基本准则,而非依据案件诉讼结果而进行差别化收费。
但凡当委托人和执业律师共同签署了"风险代理协议"后,便应严格依照协约条款履行义务,如无特殊约定,即便案件最终以失败告终,委托方仍需履行之前与律师达成的相关费用支付承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