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夫妻中有一位存在恶习如酗酒,此行为确实可被视为提起诉讼离婚的理由之一。
倘若当事人无法通过协议达成离婚意愿,便可直接向法庭提交申请以启动离婚程序。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长期沉溺于酒精则足以构成提出离婚请求的合理情况。
再者,如果配偶一方出现了诸如赌博、吸毒等不良恶习,经过多次的教育和劝诫仍然无动于衷且屡教不改的话,那么另一方可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这种情况下,经过调解无效后,通常法院会批准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