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婚外情所诞生子女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条款。
尽管如此,这种行为却往往会遭受社会道德层面上的强烈谴责,然而,从法律角度来看,它并未构成对任何法律规定的严重侵犯。
唯有当这种婚外情演变成重婚现象时,方能被视为一种违法行为,严重者甚至将构成重婚犯罪。
在这里,我们需要特别强调何为“重婚”——即前一段婚姻尚未合法终止,当事人就已与第三人进行了婚姻登记手续;
或是在这段婚姻尚未结束之际,当事人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身份)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