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方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有权进行刑事司法协助的政府机构可以向其他国家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进行此类协助时,必须编制详实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并且要随同相关的文件资料提交给主管部门审批。
通过该主管部门的严格审查并获得其明确批准后,才能由专门负责对外联络事宜的相关机构迅速地向外国发起正式请求。
待犯罪嫌疑人落网后,依据我国的现行法律规范,对那些试图掩盖、隐匿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与性质的行为,我们将依法予以没收。
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
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者,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会面临罚金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