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派出所实施异地传唤是违反了相关规定的。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参加异地传唤,如果认为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同时,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异地传唤前,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多种有效方式通知当事人及其家属传唤的具体原因及执行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