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政府对房地产进行征用划定范围之后,拆迁单位会发出通知给相关部门暂时停止办理与此相关的各类手续。
因此,房产管理局不允许在此期间执行任何过户事务,这是完全符合法律程序的,只有在暂停期结束以后,才能够依法进行过户操作。
在房地产被划入征用范围后,任何涉及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以及变更房屋使用性质等可能会不当提高赔偿金额的行为都应立即停止;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其所提出的赔偿要求将不会得到批准。
拆迁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传达以上所述的各项事宜,并请求他们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这份书面通知中必须明确注明暂停期的具体时长。
然而,暂停期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
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