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高考标记试卷”是指在高考试卷中出现了不该有的记号,例如留下考生的姓名、地址以及其他可能显示出该试卷与其使用者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或者对评阅试卷者产生影响的记号。
通常情况下,试卷表面仅允许包含没有任何个人身份信息的答案(但考试密封区域内的内容除外)。
针对高考这类重大考试而言,除必要资讯外,试卷上不允许擅自添加任何标识符号。
如果考生在阅读材料时有画线或者标注重要词汇等记号的习惯,这些行为都视为试卷标记,有可能会被视作故意标记而导致考试成绩被取消。
法律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