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死亡给付,即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不幸离世时,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其次为残废给付,即当被保险人由于遭遇意外事故而导致身体受到严重损伤以致丧失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时,保险公司亦将依照条款约定进行赔偿。
再次为医疗给付,即在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支出方面,保险公司同样将依据合同约定给予适当的补偿。
最后则为停工给付,即当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事故而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能力时,保险公司也将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相应的理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