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完成婚姻登记手续之前,女方获得的嫁妆可视为其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有权将其带走。
然而,若在完成婚姻登记手续后,女方获得了嫁妆且未与男方达成特别的赠与协议明确该嫁妆仅归属女方个人所有,则该嫁妆应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双方需就此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如未能达成共识,法院将依据保护子女权益、维护女方及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对该嫁妆进行合理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