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缔结婚姻之后,通过股票交易获得的收益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而非单方面的个人财产。
此项资产属于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进行的合法投资行为所产生的利益。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内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获取的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在内的各种收入;
以及通过生产、经营、投资等方式所取得的收益;
以及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甚至于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都应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并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