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必须强调,任何涉及暴力催收的行为都是严重违反法律的。
如果您正遭受此种烦恼,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寻求帮助。
此外,对于非存款类的金融放贷机构来说,他们有义务以合法且适当的方式,为那些逾期未还贷款的客户提供还款提醒服务。
当这些机构采取外包形式来进行债务催收时,他们应该建立起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外包机构的选用标准、业务培训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他们也不能仅仅按照欠款回收金额的比例来作为支付佣金的唯一依据。
法律依据: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第二十九条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应当以合法、适当方式为逾期借款人提供还款提醒服务。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和外包机构进行债务催收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或其他违法行为来损害他人的身体、名誉或者财产;
(二)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三)使用误导、欺诈、虚假陈述等手段,迫使借款人清偿债务;
(四)向公众公布拒绝清偿债务的借款人名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五)向债务人、担保人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催收;
(六)其他以不合法、不公平或不正当手段催收债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