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为:
总收入总额减去允许抵扣的各项支出,其数学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亦可通过将利润总额加上所有需要加税的调整项以及减去所有可以抵税的调整项来确定,即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在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便可按照相应的税率计算出应缴纳的税额,具体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而对于每月的预缴额度,则是根据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5%得出,即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最后,我们还需注意到,月应纳税所得额实际上等于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除以12,即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