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后妈算不算监护人”这个问题,可以解读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所谓的“后妈”,亦可称之为继母或再婚母亲。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母与其生活在一起的未成年子女之间确实存在实际的抚养行为,那么他们之间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将等同于正常的父母子女关系。
其次,如果“后妈”符合法定标准并被认可为合法监护人,那么在双方已经建立起抚养关系的前提下,继母有权担任监护人这一角色。
换句话说,如果未成年人的父亲与继母共同承担着对该未成年人的抚养责任,那么继母便有可能成为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再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因此而消失。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人的父母始终是其法定监护人。
这里所指的母亲不仅包括亲生母亲,还包括养母以及与未成年人形成抚养关系的继母。
父母作为孩子的首要监护人,他们的职责不可替代。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后妈”与接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遵循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规定。
由于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后妈”也可以视为监护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监护关系并非基于血缘关系,而是建立在抚养关系之上。
只有当“后妈”切实参与到对未成年人的抚养和照顾过程中,她才具备成为监护人的资格。
综上所述,尽管“后妈”与未成年人之间的监护关系并非基于血缘关系,但只要他们之间存在实际的抚养行为,并且“后妈”符合法定标准并被认可为合法监护人,那么她便有权担任监护人这一角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