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已达12周岁之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行为,其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及如何量刑,皆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具体而言,鉴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对其故意杀人行为应予以适当宽宥,因此,在量刑时应在法定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程度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设定为已满十二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