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人身损害程度评估及相关补偿标准如下:
1.对于具有一至六级伤残等级的员工,其所享有的伤残津贴将根据其个人工资水平按比例发放,具体标准为90%、85%、80%、75%、70%以及60%。
2.对于五到十级的工伤职工,在他们选择离职时,将获得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依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3.除上述内容外,还有其他相关规定需要遵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