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买卖外挂属违法行为。
所谓"外挂"违例,乃是指在未取得许可或许可方授意的情况下,擅自对合法出版及他人享有版权的网络游戏作品进行技术破解和修改,破坏其相应的技术防护措施,甚至擅自搭建服务器并制作游戏充值卡片(即''点卡"),以此来运营或者接入运行合法出版以及他人享有版权的网络游戏作品,进而获取商业利润,同时侵犯了他人的权益。
至于"私服"以及"外挂"等违例行为,皆被视为非法的网络出版活动,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治理与打击。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