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其法定追诉时效期设定为五年。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具体规定,涉及到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最高惩罚措施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从刑事审判的角度出发,此种情况下的追诉时效期设定为五年。
在实践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往往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首先是经批准占用农用地,这意味着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构进行审理,并且未经过人民政府的批准,擅自占用农用地的行为;
其次是少批多占农用地,这种情况指的是部分农用地的占用已经获得了合法的批准,但是超出了批准的数量,而且多占的农用地数量较大;
最后是取批准而占用农用地,这种情况主要是通过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者借用、盗用他人名义申请等欺诈手段获取批准手续后占用农用地,且占用的数量较大。
关于犯罪追诉时效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犯罪进行追诉的,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