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网赌流水高达一万元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不容忽视。
需要强调的是,参与网络赌博的行为已经触犯了赌博罪。
这一罪名的定义为,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组织或引导广大群众进行大规模赌博活动,或长期将赌博作为个人职业来维持生计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一犯罪类型在客观上表现为组织并领导广大群众进行赌博活动,或者长期将赌博作为个人职业来维持生计的行为。
具体来说,所谓的“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和吸引众多人员参与赌博活动,而自己则从中抽取利润。
至于“以赌博为业”,则是指沉迷于赌博活动,始终将赌博视为生活的主要来源,只要满足了组织并领导广大群众进行赌博活动,或者长期将赌博作为个人职业来维持生计的任何一种情况,就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