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法律规定,一般的离婚诉讼案件,按照简化审理程序(即简易程序),审判期限通常为三个月;
而依据常规审理程序(即普通程序),其审判期限为六个月;
对于情形较为特殊的案件,则可能进入到二次上诉审理阶段,该阶段的审理期限则为三个月。
因此,一般来说,离婚纠纷的整个过程从开始到结束,最少需要三个月,最多可达六个月。
当首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如果被告坚决反对离婚,且法官认为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尚未彻底破裂,那么首次诉讼通常无法判定离婚成立,需要等待判决结果正式生效后的六个月,才能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无论被告是否同意离婚,法官通常都会做出离婚判决。
根据以上的审判期限推算,如果需要进行两次诉讼才能实现最终的离婚目的,那么整个过程大约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
然而,在涉及到跨国离婚诉讼的情况下,由于程序更加繁琐复杂,如果被告有意拖延,那么整个过程所需的时间将会进一步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