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夫妇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裁定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不足两岁的子女,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这部分儿童通常会由其母亲亲自监护。
然而,如果存在下述几种特殊情况,父亲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将孩子交由他进行直接抚养:
第一,当母亲身患长期且无法治愈的强烈传染性疾病,或者还有其他对孩子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重病时;
第二,如果母亲虽然具备抚养条件却故意不遵守其应尽的抚养责任,而父亲则希望孩子能够跟随自己生活;
第三,如果因为其他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孩子确实不适宜继续跟随着母亲生活。
比如,母亲的经济状况和生活环境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了明显的负面影响,或者母亲的行为举止不当,对孩子的成长构成了潜在的危险,又或者是由于母亲触犯了法律,被判处监禁,导致她无法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等。
除此之外,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如果父母双方在孩子未满两岁之前就已经达成协议,决定让父亲直接抚养孩子,并且这种安排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任何不良影响,那么法院也应该予以支持。
其次,对于年满两岁的孩子,如果父母双方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未能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将会依据实际情况,按照对孩子最为有利的原则来做出最终的裁决。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已经年满两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父母都希望能够亲自抚养孩子,那么其中一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获得优先考虑:
第一,如果该方已经接受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
第二,如果孩子已经跟随该方生活了很长时间,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显著的不利影响;
第三,如果该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则有其他子女;
第四,如果孩子跟随该方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而另一方则患有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存在其他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情况,因此不适合与孩子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
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