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事实上,仅仅分床而眠并不足以构成分居的事实。
我们所理解的夫妻分居,其典型特征在于,尽管夫妇二人依然未解除法律层面的婚姻关系,然而他们已经决定停止共享日常生活,开始各自独立的生活模式。
因此,夫妻间的分房而眠通常并不能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分居。
然而,如果夫妇二人虽然仍居住于同一个屋檐之下,但彼此之间已经形成了长期且稳定的分房状态,互不干扰对方的生活,并且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了至少两年时间,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就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分居的情形。
关于分居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但必须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协议的签订方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协议中的每一项条款都必须是基于各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第三,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任何现行法律法规;
最后,协议的达成必须建立在各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之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