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如何计算股权质押所产生的利息问题,我们可以采用以下公式来解决:
应计利息=初始交易金额×实际购回天数÷365×购回利率。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股权质押的含义为出质人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进行设立的一种担保形式。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能够作为股权质押标的物的仅限于股份公司股东的股票以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