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排除妨碍”这一概念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范畴,实质上它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行为方式。
行政强制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财产、扣押货物等;
然而,行政强制执行所涵盖的范围则更为广泛,其中便包含了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以及代为履行等多种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