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下达逮捕令时需向其家属作出通报。
依据相关法律规章,公安机关实施逮捕行为之时,必须同时出具逮捕证明文件。
在进行完逮捕之后,必须马上将被逮捕者送往看守所拘禁。
如果不能提供有效通知途径的情况除外(例如无法联系到),则应于逮捕之后二十四个小时内,通知被捕者的家属有关此事的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