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第一个问题,根据现行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已满12周岁但未满14周岁的犯罪嫌疑人,若涉嫌故意杀害他人、故意伤害导致受害者死亡或者使用极度残酷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留下严重残疾等恶劣情节,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核与批准后,将对其实施刑事追责。
至于第二个问题,已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涉及故意杀害他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实施强奸行为、抢劫财物、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行,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针对故意杀人罪这一具体罪名,法律规定了多种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包括死刑、无期徒刑乃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对于情节相对轻微的案件,则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14岁的未成年人并不适用于死刑。
因此,在量刑过程中,应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其最终的刑罚通常不会超过无期徒刑,并且绝对禁止适用死刑。
此外,鉴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尚未完全成熟的特殊性,在量刑时也会给予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