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案件审判主要涵盖如下几个方面:
(1)在机动车无明显违法交通规定的情形下正常驾驶,如若造成其他人员不幸身亡,该驾驶员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2)倘若机动车驾驶员在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条例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职行为,进而诱发重大交通事故并酿成人命关天的悲剧,则驾驶员将涉嫌触犯交通肇事罪行,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刑罚;
(3)在交通运输肇事后,机动车驾驶员选择故意逃避责任以致受害者不幸离世的情况下,驾驶员将会受到严厉制裁,面临至少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赔偿问题,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责任人必须承担的赔偿责任主要包括:
1、向受害方支付丧葬费用,这是指为处理丧葬事宜所必需的开支,其具体数额应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以六个月总额为准进行计算;
2、向受害方支付死亡赔偿金,其中包含了对死者家属的精神抚慰以及对死者家庭因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经济补偿。
对于年龄未满六十周岁的受害者,赔偿期限为二十年;
对于超过六十周岁但未满七十五周岁的受害者,年龄每增长一岁,赔偿期限相应缩短一年;
对于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受害者,赔偿期限仅为五年;
3、向受害方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对于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被扶养人,责任人有义务承担其生活费用直至成年。
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扶养人,责任人的赔偿责任为:
对于年龄未满六十周岁的被扶养人,赔偿期限为二十年;
对于年龄超过六十周岁但未满七十五周岁的被扶养人,年龄每增长一岁,赔偿期限相应缩短一年;
对于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被扶养人,赔偿期限仅为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