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通过盗用、骗取等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身份证明并在婚姻登记中使用,这将构成严重的违法行为,所缔结的婚姻关系也将被视为无效。
然而,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撤销以其名义与第三方缔结的婚姻登记手续。
对于那些冒名顶替者,他们因非法使用他人身份证明而触犯法律,将会面临由公安机关处以二百元至一千元不等的罚款,甚至可能被处以十天以内的行政拘留。
因此,我们应该明确认识到,任何未经授权或非法使用他人身份证明进行婚姻登记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这样的婚姻关系也是可以依法予以撤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