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对于不满六十岁的自然人,其死亡补偿金将按照该地区上一个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二十年计算。
(2)对于年龄在六十至七十五岁之间的自然人,其死亡补偿金将根据该地区上一个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二十减去实际年龄与六十之差]来计算。
(3)对于年龄超过七十五岁的自然人,其死亡补偿金将按照该地区上一个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五年来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