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减刑程序的详细步骤如下:
首先,当原案的执行机构需要对罪犯实施减刑时,应向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减刑申请报告。
在此情况下,如果罪犯是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其所在的监狱就需要先将减刑的请求上报给省级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审查与批准,然后才能正式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交相关建议书;
其次,具有减刑案件管辖权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在收到减刑建议书之后,必须组织合议庭进行全面的审理工作。
对于那些确实存在悔过自新或立功行为的罪犯,法院会依法裁定给予相应的减刑处理。
至于减刑的具体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罪犯在服刑期间成功阻止了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
第二,罪犯能够积极主动地揭发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并且经过调查核实后确认其所述属实;
第三,罪犯在服刑期间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成果;
第四,罪犯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能够舍己为人,救助他人生命安全;
第五,罪犯在抵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过程中有突出表现;
第六,罪犯对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其他重大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
【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