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的银行账户遭到公安机关冻结,他们将尽责地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您,并详细向您阐述有关事宜,不论您身处何地,这都是确保信息传达畅通无阻的必要步骤。
通常情形下,公安机关会在通知书中要求您在收到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亲自前往当地公安部门说明情况。
否则,卡内资产可能会遭受相应处理,特别需要关注的是,如果冻结对象涉及债券、股票或基金等有价值的票据类财物,那么冻结期限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下则可以适当延长。
您也可以自主决定赴刑侦大队协助相关调查工作,一旦刑侦人员证实冻结款项与案件本身确实不存在关联性,便会由刑侦大队负责解除对您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
当然,您也可以选择耐心等待自动解冻的时间到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案件事实,在法定期限内对涉案财物依法作出处理。
经查明查封、冻结的财物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