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其中一位家长不幸离世之后,抚养权并不需要进行任何形式的更改,另一位家长则自然而然地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以及相应的监护权。
在法律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会因为家长们选择结束婚姻生活而被消除或淡化。
尽管在离婚后,孩子可能会与其中一位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然而他们仍然属于父母两者的合法子女,享有作为其子或女的一切法律权益。
同时,双方在离婚之后,依然承担着抚养子女、教导孩子、维护孩子利益的重大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