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交通肇事导致人员死亡的案件中,无论是否进行了尸体检查,均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刑事追责。
通常情况下,交通肇事导致人员死亡便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其罪行的认定与是否进行尸体检查无关。
依照本法规定,倘若行为人违背交通运输管理规章制度,并因此酿成如人员重伤、死亡或公共及私人财产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会受到不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然而,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选择逃离现场,或者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他们将面临三年以上但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的惩罚。
更为严重的是,若行为人因逃逸而导致他人死亡的,则需承担起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刑罚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