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专利申请审查流程详述如下:
1.手续完备:
在整个审批程序期间,申请人需向专利局提交各类手续,且这些手续必须以书面方式呈现,并且需采用专利局设定的统一格式的表格进行填报,同时,手续表的填写还须严格按照填表指南进行,并由申请人亲自签署确认。
此外,手续表仅限于处理专利申请相关事务;
2.提交手续表: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所有手续的表格或文件均应准备两份,其中一份为原始文件,另一份则为副本。
当手续表被提交至或递交至专利局受理处之后,经过受理处的日期孔审核和登记后,会将其中一份副本退还给申请人,作为收取文件的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第三十六条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