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截止当前,针对在夫妇离婚过程中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如何进行分配这一问题,我国法律尚未出台有针对性的详尽规定。
考虑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所具有的独特性质,我们首先需要向相关的房屋管理机构查询房屋的实际使用和管理细节。
假设这类房屋在售出后将移交给地方单位进行管理,那么应当由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颁发房产所有权证明书。
在此基础上,此类房屋在夫妇离婚时应当按照地方经济适用住房的通用原则进行合理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